重庆市渝北区社会保险局拟对部分参保单位实施另档管理公示
发布时间:2018-06-28 10:16 阅读: 次
重庆市渝北区社会保险局
拟对部分参保单位实施另档管理公示
根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地税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5〕209号)文件规定,经区联席会议审核,拟对重庆美冠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实施另档管理,现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对拟另档管理的单位提出异议,对有异议的拟另档管理单位,我们将进一步核实情况后,再次会同相关部门进行审议。对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单位,经相关部门审核确认后,将从次月开始实施另档管理。另档管理期间,将对另档管理企业暂停社保费征收计划、地税部门同时将暂停对其社会保险费的征收,但企业仍可办理人员减少、退休、转移接续、社保待遇等事宜。在另档管理期间办理以上事宜,并申请为员工补缴养老保险的,将按申请时的养老保险补缴政策补收另档管理期间的养老保险费。
另档管理单位申请解除另档管理的,按以下程序办理:
1.参保单位向渝北区社保局提出解除另档管理的申请,并按规定据实申报其从实行另档管理之月至申请解除另档管理之月对应的职工工资总额。
2.渝北区社保局在公共业务系统中解除其另档管理,并核定其从另档管理之月至申请恢复之月的社会保险补缴计划,为其恢复正常征收计划。
公示时间:2018年6月28日至2018年7月4日(共7天)
联系单位:重庆市渝北区社会保险局单位参保科
联系地址:渝北区空港新城桂馥大道10号
联系人:辜旭
联系电话:67812925
附件:渝北区拟实施另档管理单位名单(第三批)
重庆市渝北区社会保险局
2018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