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单位参保须知(机关事业单位正式人员适用)

发布时间:2018-01-03 14:41  阅读: 次  

 一、办理依据
《社会保险法》、《重庆市社会保险统一征缴管理工作规范》(渝人社发〔2015〕266号)、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2号)、《重庆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67号)、《重庆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业务经办管理办法》
二、参保范围
机关事业单位有正式编制的工作人员与工勤文员,单位须为职工缴纳机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三、缴费标准
1、单位缴费额=缴费工资基数×单位缴费比例;
2、个人缴费额=缴费工资基数×个人缴费比例。
3、缴费基数为《人员增加表》中填写的“月基本工资额”(即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1993年工资改革时随工资发放的保留津补贴、老粮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津贴);

缴费比例 

 

按职工缴费工资基数核定

(在上年度全市社平工资的60%-300%间核定)

单位缴纳

个人缴纳

0.5

不缴

201791日起并入医保实施

不缴

8.5%基本医疗+1.5%大额医疗

2%基本医疗+5

大额医疗(2017)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20%

8%

 

单位参保登记(参保单位应带上U盘一个,用于申报各种社保业务的电子表格)
凡地方税务关系隶属于渝北区的单位均应按《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国务院第259号令)的规定及时到渝北区社保局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四、所需提供资料
1、单位成立的批文(原件、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份)
2、《地方税务登记证》副本(一份)(单位应在纳税地参保),参保单位需提供地税登记证号,即纳税人识别号。
3、《法人代码证》(原件、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份)
4、《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份)
注: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以上三项仅提供《机关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副本)(一份)即可。
5、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份)
6、《职工工资发放表》(职工起薪当月的工资表)或者《劳动合同》(原件、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份)
7、《重庆市社会保险登记表》一式二份
8、《重庆市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基本情况表》(简称“人员增加”)一式二份(社保报盘模块中的“人员增加.xls”, 纸质表(一式两份)和电子文档一并交(各个险种参保时间填写请看后面的“其他注意事项”第3点)。
以上资料 均需用A4纸复印并加盖单位鲜章,“人员增加”表 必须由 法人代表和经办人签字。
五、受理部门
渝北区社会保险局单位参保窗口、各镇街社会保障服务所。
六、办理时间
每月日常业务经办时间为1-20日的工作日(每年新社平工资出台的次月需提前3-5日)。
注意事项:
1. 办理完毕参保登记手续的次月开始,每月1-15日到所属地税所打印当月各险种的社会保险费缴款单并缴费。
2. 每月日常业务经办时间为1-20日。20日至月底为社保局结算期,不受理业务,请各参保单位安排好办事时间。
3. 日常业务中的“人员增减”申报需提交纸质的申报表及相应的电子版表格,单位的社保编码,经办人,交表日期等信息应填写齐全。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不填,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的参保时间以起薪当月时间为职工参保起始月份,医疗、生育险以申报时间的次月1日为职工参保起始月份,工伤保险 参保时间为到社保局申报交表的当天。填写时应按照上述时间填写。
例1(本年入职情况):某职工今年6月27日入职,单位经办人8月5日才申报增加,则依据起薪时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的增加时间应填今年6月1日。而医疗、生育保险的增加时间应填今年9月1日、工伤险的增加时间应填今年8月5日。
《人员增加》表参保时间填写如下:

险种参保

起薪时间

到社保局办理参保登记日期

《人员增加》表各险种

参保时间填写

 

备注

养老保险

参保时间

2017

61

2017

85

不填

各险种参保时间不应早于《人员增加》表上的参加工作时间,也不得早已单位成立日期

失业保险

参保时间

不填

医疗保险

参保时间

91

工伤保险

参保时间

85

生育保险

参保时间

91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今年61

 

 

 

 

 

 

 

 

 

 

 

 

 

 

 

 

4. 社会保障卡,请在办理完参保登记手续的次日以后到社保大厅社保卡窗口办理。
5. 渝北区各社保经办机构地址及联系方式
(1)渝北区社保局:空港新城桂馥二支路18号 电话:67802277;
(2)龙山社保所:龙山路70号(新城丽都车站旁),电话:67651576;
(3)龙溪社保所:龙华大道133号加州财信城市国际1栋,电话:67071807;
(4)龙塔社保所:民安大道469号龙塔街道办事处,电话:86812342;
(5)双凤桥社保所:双凤桥街道港汇路1号(B区广场),电话:67212559;
(6)回兴社保所:服装城大道2号,电话:67452886;
(7)两路社保所:渝航路69号两路街道办事处,电话:86005248;
(8)双龙湖社保所:龙祥街12号一楼公共服务中心,电话:67823946;
(9)王家社保所:王家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电话:67179705;
(10)悦来社保所:悦来街道社保所,电话:67481219;
(11)宝圣湖社保所:宝圣大道1号,电话:60350631;
(12)统景社保所:统景镇社会保障服务所,电话:67280621;
(13)石船社保所:石船镇社会保障服务所,电话:67252998;
(14)木耳社保所:木耳镇社会保障服务所,电话:67489377;
(15)龙兴社保所:龙兴镇社会保障服务所,电话:67341006;
(16)玉峰山社保所:玉峰山镇社会保障服务所,电话:67163609;
(17)大盛社保所:大盛镇社会保障服务所,电话:67259573;
(18)兴隆社保所:兴隆镇社会保障服务所,电话:67170686;
(19)古路社保所:古路镇社会保障服务所,电话:67166686;
(20)洛碛社保所:洛碛镇社会保障服务所,电话:67388411;
(21)大湾社保所:大湾镇社会保障服务所,电话:67213723;
(22)茨竹社保所:茨竹镇社会保障服务所,电话:67210248;
(23)仙桃社保所:金玉路5号仙桃街道办事处,电话:67589692。

1.重庆市社会保险登记表
2.重庆市社会保险登记表(填写说明)
3.人员增加
4.人员增加(填写说明 )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渝公网安备 5001120250026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