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单位参保须知(机关事业单位正式人员适用)
发布时间:2018-01-03 14:41 阅读: 次
一、办理依据
《社会保险法》、《重庆市社会保险统一征缴管理工作规范》(渝人社发〔2015〕266号)、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2号)、《重庆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67号)、《重庆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业务经办管理办法》
二、参保范围
机关事业单位有正式编制的工作人员与工勤文员,单位须为职工缴纳机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三、缴费标准
1、单位缴费额=缴费工资基数×单位缴费比例;
2、个人缴费额=缴费工资基数×个人缴费比例。
3、缴费基数为《人员增加表》中填写的“月基本工资额”(即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1993年工资改革时随工资发放的保留津补贴、老粮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津贴);
缴费比例 险 种 |
按职工缴费工资基数核定 (在上年度全市社平工资的60%-300%间核定) |
|
单位缴纳 |
个人缴纳 |
|
工 伤 保 险 |
0.5 |
不缴 |
生 育 保 险 |
从2017年9月1日起并入医保实施 |
不缴 |
医 疗 保 险 |
8.5%基本医疗+1.5%大额医疗 |
2%基本医疗+5元 大额医疗(2017年) |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
20% |
8% |
单位参保登记(参保单位应带上U盘一个,用于申报各种社保业务的电子表格)
凡地方税务关系隶属于渝北区的单位均应按《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国务院第259号令)的规定及时到渝北区社保局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四、所需提供资料
1、单位成立的批文(原件、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份)
2、《地方税务登记证》副本(一份)(单位应在纳税地参保),参保单位需提供地税登记证号,即纳税人识别号。
3、《法人代码证》(原件、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份)
4、《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份)
注: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以上三项仅提供《机关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副本)(一份)即可。
5、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份)
6、《职工工资发放表》(职工起薪当月的工资表)或者《劳动合同》(原件、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份)
7、《重庆市社会保险登记表》一式二份
8、《重庆市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基本情况表》(简称“人员增加”)一式二份(社保报盘模块中的“人员增加.xls”, 纸质表(一式两份)和电子文档一并交(各个险种参保时间填写请看后面的“其他注意事项”第3点)。
以上资料 均需用A4纸复印并加盖单位鲜章,“人员增加”表 必须由 法人代表和经办人签字。
五、受理部门
渝北区社会保险局单位参保窗口、各镇街社会保障服务所。
六、办理时间
每月日常业务经办时间为1-20日的工作日(每年新社平工资出台的次月需提前3-5日)。
注意事项:
1. 办理完毕参保登记手续的次月开始,每月1-15日到所属地税所打印当月各险种的社会保险费缴款单并缴费。
2. 每月日常业务经办时间为1-20日。20日至月底为社保局结算期,不受理业务,请各参保单位安排好办事时间。
3. 日常业务中的“人员增减”申报需提交纸质的申报表及相应的电子版表格,单位的社保编码,经办人,交表日期等信息应填写齐全。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不填,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的参保时间以起薪当月时间为职工参保起始月份,医疗、生育险以申报时间的次月1日为职工参保起始月份,工伤保险 参保时间为到社保局申报交表的当天。填写时应按照上述时间填写。
例1(本年入职情况):某职工今年6月27日入职,单位经办人8月5日才申报增加,则依据起薪时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的增加时间应填今年6月1日。而医疗、生育保险的增加时间应填今年9月1日、工伤险的增加时间应填今年8月5日。
《人员增加》表参保时间填写如下:
险种参保 |
起薪时间 |
到社保局办理参保登记日期 |
《人员增加》表各险种 参保时间填写
|
备注 |
养老保险 参保时间 |
2017年 6月1日 |
2017年 8月5日 |
不填 |
各险种参保时间不应早于《人员增加》表上的“参加工作时间”,也不得早已单位成立日期。 |
失业保险 参保时间 |
不填 |
|||
医疗保险 参保时间 |
今年9月1日 |
|||
工伤保险 参保时间 |
今年8月5日 |
|||
生育保险 参保时间 |
今年9月1日 |
|||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
|
|
今年6月1日 |
|
4. 社会保障卡,请在办理完参保登记手续的次日以后到社保大厅社保卡窗口办理。
5. 渝北区各社保经办机构地址及联系方式
(1)渝北区社保局:空港新城桂馥二支路18号 电话:67802277;
(2)龙山社保所:龙山路70号(新城丽都车站旁),电话:67651576;
(3)龙溪社保所:龙华大道133号加州财信城市国际1栋,电话:67071807;
(4)龙塔社保所:民安大道469号龙塔街道办事处,电话:86812342;
(5)双凤桥社保所:双凤桥街道港汇路1号(B区广场),电话:67212559;
(6)回兴社保所:服装城大道2号,电话:67452886;
(7)两路社保所:渝航路69号两路街道办事处,电话:86005248;
(8)双龙湖社保所:龙祥街12号一楼公共服务中心,电话:67823946;
(9)王家社保所:王家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电话:67179705;
(10)悦来社保所:悦来街道社保所,电话:67481219;
(11)宝圣湖社保所:宝圣大道1号,电话:60350631;
(12)统景社保所:统景镇社会保障服务所,电话:67280621;
(13)石船社保所:石船镇社会保障服务所,电话:67252998;
(14)木耳社保所:木耳镇社会保障服务所,电话:67489377;
(15)龙兴社保所:龙兴镇社会保障服务所,电话:67341006;
(16)玉峰山社保所:玉峰山镇社会保障服务所,电话:67163609;
(17)大盛社保所:大盛镇社会保障服务所,电话:67259573;
(18)兴隆社保所:兴隆镇社会保障服务所,电话:67170686;
(19)古路社保所:古路镇社会保障服务所,电话:67166686;
(20)洛碛社保所:洛碛镇社会保障服务所,电话:67388411;
(21)大湾社保所:大湾镇社会保障服务所,电话:67213723;
(22)茨竹社保所:茨竹镇社会保障服务所,电话:67210248;
(23)仙桃社保所:金玉路5号仙桃街道办事处,电话:67589692。
1.重庆市社会保险登记表 |
2.重庆市社会保险登记表(填写说明) |
3.人员增加 |
4.人员增加(填写说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