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单位新参保办事须知(企业适用)
发布时间:2017-09-01 14:15 阅读: 次
(一)办理依据:
《社会保险法》、《重庆市社会保险统一征缴管理工作规范》(渝人社发〔2015〕266号)
(二)参保范围:
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个体工商户及其职工。
上述所有种类职工参保的年龄条件:男不满60周岁,女不满50周岁。超过此年龄的职工单位不能为其参保。
(三)缴费标准:
1、单位缴费额=缴费工资基数×单位缴费比例;
2、个人缴费额=缴费工资基数×个人缴费比例。
缴费工资基数:根据职工实际工资总额(按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的口径统计,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核定,工资高于上年社会职工平均工资300%的由社保局按社平工资的300%核定为缴费基数,工资低于社平工资60%的由社保局按社平工资的60%核定为缴费基数。
缴费比例 险 种 |
按职工缴费工资基数核定 (在上年度全市社平工资的60%-300%间核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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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纳 |
个人缴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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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 老 保 险 |
企业:19% |
8% |
失 业 保 险 |
企 业: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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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户口员工缴0.5%, 农村户口不缴 |
工 伤 保 险 |
0.5-4.8%(新政策实施后为0.3%-2.2%) |
不缴 |
生 育 保 险 |
从2017年9月1日起并入医保实施 |
不缴 |
医 疗 保 险 |
企业:8%基本医疗+1.5%大额医疗 (阶段性降费后基本医疗恢复为8.5%) |
2%基本医疗+5元 大额医疗(2017年) |
单位参保登记(参保单位应带上U盘一个,用于申报各种社保业务的电子表格)
凡地方税务关系隶属于渝北区的单位均应按《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国务院第259号令)的规定及时到渝北区社保局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目前,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
(四)、所需提供资料(以下资料需提供原件、复印件,复印件盖单位鲜章):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一份)(若属于:企业非法人,由法人单位(总公司)出据《委托授权书》,并提供法人单位(总公司)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供《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医疗机构单位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学校提供《办学许可证》)
2、《地方税务登记证》副本(一份)(单位应在纳税地参保)
3、《组织机构代码证》一份(非法人单位,应提供法人单位的《委托参保授权书》)
注: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以上三项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一份)即可。
4、法人代表(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5、上月《财务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一份(个体工商户可不提供、新成立单位未开展实际生产经营的可不提供,但需提供未开展生产经营的《情况说明》一份)
6、《职工工资发放表》(职工起薪当月的工资表)或者《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7、《重庆市社会保险登记表》一式两份和电子文档
8、《重庆市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基本情况表》(简称“人员增加表”)一式两份和电子文档(该表包括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农民工养老和农民工医疗不填。(各个险种参保时间填写请看后面的“其他注意事项”第3点)。
※※※ 注意:以上资料 均需用A4纸复印并加盖单位鲜章,“人员增加”表 必须由 法人代表和经办人签字。
(五)受理部门
渝北区社会保险局单位参保窗口、各镇街社会保障服务所。
(六)办理时间
每月日常业务经办时间为1-20日的工作日(每年新社平工资出台的次月需提前3-5日)。
其他注意事项:
1. 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完毕的次月开始缴费,每月20日之前缴费。
2. 每月日常业务经办时间为1-20日。21日至月底为社保局结算期,不受理业务,仅可进行工伤备案,请各参保单位安排好办事时间。
3. 养老保险 和 失业保险 的参保时间以劳动合同上(即起薪当月)的时间为职工参保起始月份,医疗、生育险以申报时间的次月1日为职工参保起始月份,工伤保险 参保时间为到社保局申报交表的当天。填写时应按照上述时间填写。
例1(本年入职情况):某职工今年6月27日入职,单位经办人8月5日才申报增加,则依据合同,养老、失业保险的增加时间应填今年6月27日。而医疗、生育保险的增加时间应填今年9月1日、工伤险的增加时间应填今年8月5日。该职工养老、失业保险的缴费起始时间是从今年6月份开始,医疗、生育保险的缴费起始时间是从9月份开始,工伤缴费时间从8月5日开始。
《人员增加》表参保时间填写如下:
险种参保 |
劳动关系建立时间 |
到社保局办理参保登记日期 |
《人员增加》表各险种 参保时间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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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养老保险 参保时间 |
2017年 6月27日 |
2017年 8月5日 |
今年6月27日 |
各险种参保时间不应早于《人员增加》表上的“参加工作时间”,也不得早已单位成立日期。 |
失业保险 参保时间 |
今年6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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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 参保时间 |
今年9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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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 参保时间 |
今年8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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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 参保时间 |
今年9月1日 |
例2(往年入职情况):某职工某年6月27日入职,单位经办人今年8月5日才申报增加,则依据合同,养老的增加时间应填今年1月1日,失业保险的增加时间应填某年6月27日。而医疗、生育保险的增加时间应填今年9月1日、工伤险的增加时间应填今年8月5日。该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起始时间是从今年1月份开始,失业保险的缴费时间从某年6月27日开始,医疗、生育保险的缴费起始时间是从9月份开始,工伤保险的缴费时间从8月5日开始。
《人员增加》表参保时间填写如下:
险种参保 |
起薪时间 |
到社保局办理参保登记日期 |
《人员增加》表各险种 参保时间填写 |
备注 |
养老保险 参保时间 |
2016年 6月27日 |
2017年 8月5日 |
今年1月1日 |
各险种参保时间不应早于《人员增加》表上的“参加工作时间”,也不得早已单位成立日期。 |
失业保险 参保时间 |
往年6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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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 参保时间 |
今年9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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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 参保时间 |
今年8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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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 参保时间 |
今年9月1日 |
4. 社会保险卡的办理,请在办理完参保登记手续的次日以后到社保大厅社保卡窗口办理。
5. 渝北区各社保经办机构地址及联系方式
(1)渝北区社保局:空港新城桂馥二支路18号 电话:67802277;
(2)龙山社保所:龙山路70号(新城丽都车站旁),电话:67651576;
(3)龙溪社保所:龙华大道133号加州财信城市国际1栋,电话:67071807;
(4)龙塔社保所:民安大道469号龙塔街道办事处,电话:86812342;
(5)双凤桥社保所:双凤桥街道港汇路1号(B区广场),电话:67212559;
(6)回兴社保所:服装城大道2号,电话:67452886;
(7)两路社保所:渝航路69号两路街道办事处,电话:86005248;
(8)双龙湖社保所:龙祥街12号一楼公共服务中心,电话:67823946;
(9)王家社保所:王家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电话:67179705;
(10)悦来社保所:悦来街道社保所,电话:67481219;
(11)宝圣湖社保所:宝圣大道1号,电话:60350631;
(12)统景社保所:统景镇社会保障服务所,电话:67280621;
(13)石船社保所:石船镇社会保障服务所,电话:67252998;
(14)木耳社保所:木耳镇社会保障服务所,电话:67489377;
(15)龙兴社保所:龙兴镇社会保障服务所,电话:67341006;
(16)玉峰山社保所:玉峰山镇社会保障服务所,电话:67163609;
(17)大盛社保所:大盛镇社会保障服务所,电话:67259573;
(18)兴隆社保所:兴隆镇社会保障服务所,电话:67170686;
(19)古路社保所:古路镇社会保障服务所,电话:67166686;
(20)洛碛社保所:洛碛镇社会保障服务所,电话:67388411;
(21)大湾社保所:大湾镇社会保障服务所,电话:67213723;
(22)茨竹社保所:茨竹镇社会保障服务所,电话:67210248;
(23)仙桃社保所:金玉路5号仙桃街道办事处,电话:67589692。
1.重庆市社会保险登记表 |
2.重庆市社会保险登记表(填写说明) |
3.人员增加表新 |
4.人员增加(填写说明) |
5.授权委托书(企业非法人单位须提供此表) |